中新经纬6月11日电 浙江证监局网站消息,杭州悦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杭州悦易私募”)及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、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毛金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。
浙江证监局网站11日发布的《关于对杭州悦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显示, 经查,杭州悦易私募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:
一、部分产品未对风险告知警示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。
二、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、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记录及相关资料。
三、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职责,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制度。
浙江证监局指出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05号)第四条第一款、第二十六条,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30号)第二十五条,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77号)第二十五条的规定。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三条、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30号)第三十七条、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77号)第三十七条,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悦易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浙江证监局网站同日发布的《关于对毛金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指出,毛金刚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,对杭州悦易私募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,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。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三条、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30号)第三十七条、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77号)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毛金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截图
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,杭州悦易私募成立于2017年4月21日,注册资本1000万元,实际控制人为毛金刚。(中新经纬APP)